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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以上领导机关秘书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

www.gcdr.gov.cn (2005-06-01) 来源: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以上领导机关秘书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

(1986年7月24)

 

  秘书工作人员是领导同志的工作助手,秘书工作是党政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改革和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党政机关面临着繁重的工作任务,从而对各级秘书工作人员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目前秘书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秘书队伍建设并有效地加强管理,参照1980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经中央书记处、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特作如下规定: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秘书工作直接关系到领导机关工作质量的优劣和工作效率的高低,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因此,秘书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学会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实行全面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参谋和助手。秘书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有同中央相悖的言行。

  ()遵守工作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秘书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要做到行为端正、廉洁奉公,绝不能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同志的名义,乱拉关系,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秘书工作人员应当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领导同志提供情况和建议。传达领导同志的意见,必须准确、及时,不要使用模糊语言,不得夹杂个人意见,使承办部门无所适从,造成工作失误。经领导授意起草的文稿和对信函、文件的批示,必须经领导同志本人审阅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署以后,才能发出。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仿照领导笔迹书写批示。秘书工作人员协助领导同志处理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秘书工作人员不得违背组织原则插手人事问题。  要维护领导机关之间和领导

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得传播、泄露领导同志讨论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和尚未正式作出决定的问题。

  ()树立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秘书工作承上启下,沟通左右,是联系群众的桥梁之一。秘书工作部门,是领导机关的门面和窗口。群众看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作风,往往首先或直接接触的是秘书。因此,秘书的作风直接影响到党的威信。秘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待人接物,一定要和蔼谦虚,态度诚恳。处理问题,既要出以公心,敢于坚持原则,又要耐心细致,讲究礼貌,尊重对方。绝不可口大气粗,盛气凌人,更不允许耍态度,逞威风。对待工作,要勇于负责,勤奋努力,虚心好学,讲究效率,多办实事,以优良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秘书工作人员接触党和国家的大量机密,保密责任特别重大。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局面。现在,一些不法分子和外国情报人员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企图通过腐蚀拉拢机关工作人员窃取情报。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秘书工作人员对机要文件必须认真登记,严格保管,不得私自带出办公室或擅自复印、摘抄。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和内部机密情况向家属、亲友以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严格秘书工作人员的调配制度。县以上党政领导机关的秘书工作,都是机要性质的工作。调配秘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经组织部门审查后任用。领导同志的秘书,应由组织部门会同领导同志所在部门的办公厅()审查调配。领导同志也可推荐,但要经过上述部门审查同意,个人不得指定自己的亲属和不适合做秘书工作的人员担任秘书。秘书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应有的政治条件和文化水平,必须懂得秘书工作的基本知识并经过严格的保密训练。

  ()加强对秘书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各级秘书工作都应逐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实行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领导机关要对秘书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秘书工作人员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要予以表扬、奖励直至晋级;对表现不好的要给予批评、教育,不适合做秘书工作的,要及时调离;犯有严重错误以至违纪犯法的,应按党纪、政纪、国法严肃处理。领导同志的秘书,行政上受各自领导同志和领导同志所在部门的办公厅()领导。秘书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由领导同志所在部门的办公厅()和同级组织部门负责。领导同志的秘书,凡是中共党员,都应参加到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过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帮助和监督。秘书工作人员的工作很辛苦,责任也很重大,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要经常关心他们,在工

作上给以帮助、指导和检查,在生活上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上述规定的基本精神,原则上适用于在领导同志处工作的警卫、司机以及其他服务人员。

  各地、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组织所属有关工作人员学习、对照检查,并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措施,加强对秘书和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努力提高秘书工作队伍的素质,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搞好工作,更好地为领导机关、领导同志和人民群众服务。

  军队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秘书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请军委总政治部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