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人数: 128681309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在京直属科研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www.gcdr.gov.cn (2005-06-01) 来源: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和

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在京直属科研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19971216转发)

 

  根据党章和党的十五大精神,现就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科技进步中,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在京直属科研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切实加强科研单位的党建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部署,是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战略决策,是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实现这一战略决策,对于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综合国力,加速社会全面进步和国家的繁荣昌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中央国家机关在京直属科研单位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大局出发,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把政治优势转化为科技和经济优势,与院()长一起,团结带领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共同推进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大业,为科教兴国战略的贯彻落实,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保证。

  ()按照党章及中央有关规定,科研院所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组

织的基本职责: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党管干部的原则,与院()长共同搞好干部和科技队伍的建设;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搞好党的自身建设尤其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并支持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职代会的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科研单位的党建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努力为本单位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服务;始终坚持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从严治党、加强基层的工作原则,使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在科研单位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党组织工作的着力点,要体现在与院()长一起努力实现下列目标上:一是形成一个能够总揽全局,党政关系协调,锐意改革,廉洁奉公,得到职工拥护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走出一条符合党和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增强科技实力和提高效益的发展路子;三是培育出一支德才兼备,立志用知识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高素质的科技队伍;四是形成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党建工作的成效,应通过党组织实现上述目标的工作效果来检验。

  二、努力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科研单位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组织要在参与本单位长远性、全局性重大问题决策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与院()长一起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的各项制度和有效机制上,力求依靠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避免和减少失误。

  ()确定好需要纳入民主和科学决策程序、党组织必须参与的重大问题的范围,保证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内部改革的实施方案及重要措施,科研开发经营中的重大问题,院()长的任期目标,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科技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都能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中集体智慧的基础上进行决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和重要问题集体议事的有关规则及程序,规范好党政联席会、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常委会)等会议的内容和职责。科研和技术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交学术和科技委员会进行讨论。实践中,各单位已形成的党政领导互通情况、共同磋商讨论,行政领导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职代会讨论和审议有关重大问题,遇有重大意见分歧分别向上级

请示报告等有关做法和制度,对促进民主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应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按照全国总工会、国家科委《关于完善科研院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尤其要重视发挥专家在决策中的作用,充分调动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参与本单位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保证各项决策都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经过科学的论证。

  ()根据不同的内容,确定好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方式,发挥好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在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上的作用。凡本单位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会或常委会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和建议;科研开发工作中的具体技术、业务问题,应更多地尊重院()长和业务部门的意见。党委参与决策时,可由党委领导代表组织协助院()长搞好决策;对于一些急需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可采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行政领导共同商量、临机处置,而后向党组织报告的方式处理。

  (十一)党组织要不断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决策前,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为行政领导多提供一些超前性、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中,要协助院()长组织好讨论,使领导集体决策真正成为集思广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决策后,要动员基层组织、党员和群众组织,围绕决策的落实开展工作,并注意收集、反馈决策实施的情况。在决策实施过程中遇有风险和困难时,要与行政领导同舟共济,共担责任,主动做好排忧解难的工作。院()长要强化民主、科学决策的意识,善于依靠领导集体、党组织和广大科技人员形成决策、完善决策、实施决策。重大问题决策前,应注意听取党委及各方面的意见;决策的执行情况,应及时向党委和职代会进行通报。

  三、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积极推进高素质的领导干部和科技队伍建设

  (十二)建设高素质的科研管理干部和科技队伍,是科研单位党政组织的共同责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①贯彻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②参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优秀人才的推荐、考察及任用工作。③对各级管理人员负有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的责任。④协助院()长积极推进本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十三)党组织要协助院()长做好中层以上行政管理干部的考核和任用工作,使这部分干部的任用,都能经过党政主要领导协商提出人选;组织和人事部门协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党政领导或党委会集体讨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院()长履行规定的任用手续等几个必要的程序。对需由学术带头人担任的基础研究部门负责人和重点研究项目负责人的选用,应尊重院()长的意见,党组织主要做好必要的考察和教

育工作,并要在工作中给予支持和帮助。党群中层干部的任用,应在征求院()长意见后,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十四)积极支持院()人事制度的改革,协助院()长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人才招聘、岗位竞争、职务晋升的规则和程序,为形成公平竞争、协同合作、合理流动、人尽其才的新型科技人才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环境。(十五)在科技队伍建设上,党组织不仅要协助院()长做好选人、用人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履行好培养、教育的责任。要根据本单位发展的总体目标,协助行政领导制定好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为各方面人才加速成长、展示才华作出努力。通过政策感召、事业吸引和情感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出国科技人员的联系,鼓励他们为祖国的科技事业贡献力量。

  (十六)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组织要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使他们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科学决策,保持廉洁自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成为勇于带领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拼搏的带头人。

  四、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供思想政治保证

  (十七)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过程中,科研单位党组织必须切实承担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责任,与院()长和行政领导密切配合,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主动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保证、激励和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推进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十八)紧密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坚持不懈地搞好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切实而有效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研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科技人员、干部和职工特别是青年科技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发展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责任感,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爱国主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会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自觉用知识报效祖国、服务人民,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发展做贡献。

  (十九)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遵循科研工作的规律和科技人员的特点,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工作渗透到科技工作实践中去,做到群众最关心、最容易产生思想问题和矛盾的环节中去。运用正面教育、耐心疏导、典型激励及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等有效方法,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得到进一步的落实,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凝聚人心上多做工作。

  (二十)建立健全党组织、行政领导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分工负责、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机制,重视发挥学术带头人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并使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的管理相互配套、互为补充,形成各方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二十一)认真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专家、学者的工作,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认真听取他们对院所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与他们合作共事,交朋友做诤友。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要诚心诚意地支持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充分发挥他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五、加强领导,搞好科研单位党组织自身建设

  (二十二)科研单位中的党组织,是党对科研工作实行思想政治领导的组织基础,是院()长行使职权的有力依托。在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发展的同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为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十三)要选好配强院()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要推选政治上强,公道正派,善于联系群众,有较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能总揽全局的同志担任。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单位,党委书记可兼任行政副职或分管部分行政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由一人担任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两个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能力,同时配备一名主抓党的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实行理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单位,党委书记应依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配备党委领导班子时,要注意保持合理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使党委真正成为具有较高宏观决策和综合协调能力的工作班子。

  (二十四)党委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党务干部的配备,应按照精干、高效、协调,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科研单位改革和发展的原则确定。职工人数500人以上的院所,应设置独立的党委工作机构,并配备精干的专职工作人员;职工人数不足500人的单位,可设置独立的党委工作机构,也可在保留党委机构名称的前提下,在行政综合部

门内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党务工作。

  (二十五)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科研处室和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一般应建立党支部。支部书记,视情况可专可兼。行政领导兼任的,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非行政领导担任的,应视为所在单位领导成员,并落实其任职期间的相应待遇。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党的活动,坚持党的各项制度,在主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群众工作的同时,要经常地组织党员对本单位业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经常地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党员的需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经常地对党员在本职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他们在本单位增强科技实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别要注意在科研、生产第一线高级知识分子和青年业务骨干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努力加强与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联系,把更多的同志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已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应指定专人联系,经常与他们谈心,给予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的关心,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党组织的一些活动,进一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

  (二十七)在根据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保留一定比例的专职党务、政工干部的同时,要按照中组部批转的工委《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64)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务、政工干部的选配、培训、交流等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的职称评聘、福利待遇等问题。党务、政工干部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党务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科技文化知识水平,积极投身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伟大实践,为科研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多做贡献。

  (二十八)各部门党组要加强对科研单位工作的领导,配备好党政一把手,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要把是否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是否协调一致,作为考核在京直属科研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科研单位党的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部署工作时,要充分考虑他们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尽量减少指令性要求,鼓励他们围绕本单位科研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为他们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十九)本意见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实行院()(理事会)负责制的在京直属科研院所,包括规划、设计研究院所以及各类政策咨询、情报信息服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