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市制定差异化年度考核办法
党建成考核正职重要指标
今年以来,四川德阳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央和中组部关于改进政绩考核的要求,将起草《年度考核办法》作为市委干部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了市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门项目,并作为2014年底需完成的工作要点之一进行推进。目前,已按照“分类考核、体现差异,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思路,形成了德阳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初步意见。
德阳对改进政绩考核做了一系列探索: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差异化考核。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市级部门领导班子以及县(市、区)党政正职、市级部门党政正职和其他领导干部,均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了差异化指标。如:对县(市、区)委领导班子、县(市、区)党政正职、市级部门正职的考核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等要求,将“党的建设”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二是将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整个考核办法中。无论是考核办法的指导精神,还是指标设定,以及考核等次评定等,都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三是强化了结果应用。将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比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并视情况在组织工作评分中进行加减计分。将考核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紧密联系起来,特别是对考核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干部,明确了要进行严格问责。四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单列专项考核。根据省委对纪检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年度考核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