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将设基层“民政员”
11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日前成都已正式出台《关于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将在乡镇(街道)设置“民政办公室”牌子,增配1名中层副职专门负责民政办公室工作,并在每个村(社区)配备民政协理员 1-2人,其待遇参照村(居)两委成员执行。这也是成都首次对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专门作出安排。
此外,成都还将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构建覆盖全市各级民政系统的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促进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建立相互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职能,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意见》还指出,成都将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建立购买民政服务制度,并明确村(社区)职能边界,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