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她总是率先垂范,勇挑重担。
在生活中,她算不上一个称职的母亲。
13年来,她精心推行“阳光采购”,看紧政府的“钱袋子”,促进了市中区高效节约型政府建设。
她,就是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何承慧。
自2003年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她一直在政府采购一线岗位上工作,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基础,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今年开展的全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践行“两学一做”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中,何承慧获服务明星称号。
■ 规范操作实现阳光采购
8月25日,笔者见到何承慧时,她正在为市中区教育局采购一批教学仪器的项目开标做准备。招标文件中的每一页每一字她都看得非常仔细。
在与其共事8年的同事何季昂看来,“何姐采购业务熟悉,是一个能够挑得起大梁的领导。”
没有人是天生的成功者,何承慧也不例外。“政府采购业务政策性较强,法律法规出台较多,要让自己成为业务上的能手,只有通过要不断地学习和积累。”何承慧告诉笔者。
2003年,在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之初,何承慧便扎根一线,从事政府采购业务。那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对于采购程序大家都不了解,只能拿着宣传册子到每个单位去进行宣传。”何承慧回忆道,为了能够充分答疑,她必须要先学习领悟政策法规。“解释到位了理解透彻了,才能慢慢将政府采购规范起来。”何承慧说。
政府采购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如何保障采购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怎么千方百计节约采购资金?怎样提高采购效率?这是何承慧十三年来一直在探索的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一方面按照“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验收—货款支付”的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另一方面始终坚持招标内容公开、招标事项公开、招标条件公开、招标办法公开、招标议程公开、招标结果公开,确保了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并将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全面实行“阳光采购”。
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办事,近年来,市中区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成效显著。2015年,市中区采购预算金额:10027982.07元,实际采购金额:92518293元,节约资金:7761527.07元,节约率:7.74%。
■ 甘于清贫执著坚守一线
平凡岁月激情不褪。
在采访过程中,何承慧不断接到采购单位的咨询电话,她都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她说:“采购中心作为窗口行业,必须要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才能促进各项采购工作的圆满完成。”
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一共只有三个,人手明显不足,为此她在工作中常常身兼数职,一方面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另一方面还要组织开评标,在唱标过程中她还担任着主持人的角色。
开评标工作加班加点成为了常态,往往到中午都没有休息时间,一直忙到下午甚至更晚的时间整个评审才结束。十三年来,这样的工作她早已习以为常。
“加点班没什么,只是有些亏待了孩子。”何承慧笑着告诉笔者。原来她还是一名高三学子的母亲,怎样才能兼顾工作和家庭?笔者抛出这样的话题。
“来不及回家做饭,只能让娃娃陪着在单位食堂吃加班饭。”她依然把工作放在了首位。
在外界看来,也许有的人会认为政府采购权利大,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在规范采购流程的同时,也注重党风廉政建设。何承慧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她甘于清贫,执着坚守在政府采购业务一线,得到了组织和领导的肯定,每年度均被评为“财政工作先进个人”,同时她也受到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致好评。(吴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