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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六大程序规范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www.gcdr.gov.cn (2006-06-09) 来源:
四川六大程序规范市(州)党政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四川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总结利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成果,于最近出台《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程序(试行)》,用六大程序规范此项工作。
  一是“两次推荐、个人陈述”,确定考察对象。选拔任用市(州)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在第一次大会推荐没有产生多数人推荐人选的,要进行第二次推荐。在第一次推荐中公布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市(州)委常委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第二次推荐人选。在第二次推荐会上,推荐人选作个人陈述,参会人员根据陈述情况并结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推荐考察对象,市(州)委常委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二是“民主测评、线型分析”,比较分析履职情况及德才表现情况。在民主推荐会上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新提拔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按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类别设置测评项目和评价要点,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按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项目和评价要点。分类整理分析民主测评情况,运用数量线型分析方法对民主测评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三是“民意调查、社会评价”,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认可度。对领导班子的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群众直接感受的工作状态和成效,对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公众形象等内容。通过召开调查会,主要听取来自基层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干部群众的意见,了解社会各层面对地方领导工作的认可度。
  四是“个别谈话、集体面谈”,突出对考察对象综合能力素质的了解。个别谈话包括面上个别谈话,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谈话以及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要根据考察需要和谈话对象的情况,确定谈话内容,拟定谈话提纲。与考察对象的谈话,可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组成面谈小组,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与考察对象进行集体谈话,将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工作环节的评价结果向考察对象反馈。对谈话中反映比较突出、线索比较清楚的情况或问题,应进行延伸谈话或实施专项调查。
  五是“实绩分析、综合评价”,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作出综合评价。对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绩效有关指标以及考察过程中收集到的其他相关信息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对比研究分析;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作出综合评价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六是“集体研究、票决任用”,确定任职人选。在差额考察的基础上,由考察组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经部务会集体研究后,报省委全委会或省委常委会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