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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确三大重点任务积极稳妥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www.gcdr.gov.cn (2006-07-12) 来源:
四川明确三大重点任务
积极稳妥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6月12日,四川省召开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座谈会,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三个方面工作重点,以改革的精神积极稳妥做好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一、着眼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按照中央精简领导班子职数的要求,这次换届确定市(州)党委常委职数11人,政府正副市(州)长7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7人,政协正副主席9人;县级党委常委职数9至11人,政府正副县(市、区)长7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3至5人,政协正副主席3至5人;乡镇领导班子职数一般为5至7名,乡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职务均在职数限额内设置。换届后,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总职数减少12%,市(州)人大、政协班子总职数减少21%。按照中央减少副书记职数的要求,这次换届,党委除兼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外,一般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换届后,全省21个市(州)党委副书记职数比目前减少40%左右,181个县(市、区)副书记职数减少44%左右。适当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市县两级除政府正职外,党委常委与政府副职一般可交叉任职2至3名。
  二、针对四川班子建设的实际,调整完善班子换届有关政策。既考虑原有政策的连续性,又注意不同层次干部的实际;既突出推进干部年轻化、形成合理年龄梯次,又注意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在规范任职年龄界限方面,明确这次换届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年龄界限为60岁,换届时年满56岁以上的,一般不再继续提名;县(市、区)党委、政府正职继任的一般不超过52岁,新提拔的一般不超过50岁,从任职提名年龄的设计上,保证了不再进行届中调整。在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方面,要求市(州)党政班子中45岁以下的干部要有4名,其中40岁左右的干部至少要各有1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40至45岁的干部为主体,党委领导班子应有3名40岁以下的干部,政府领导班子应有2名40岁以下的干部,其中35岁左右的干部要各有1名。在完善干部交流政策方面,严格实行出生地、成长地、久居地交流,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在同一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在党政领导班子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新提拔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也要积极推进交流任职。
     三、立足扩大党内民主、走好群众路线,积极推进换届工作的方法改革。在换届考察方法改革方面,全面运用去年中组部在四川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的成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步骤,加强和改进换届考察工作。省委组织部将在今年7月选择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和民族地区三种类型的7个县(市、区)再次进行换届考察工作试点,对市县党委组织部就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运用进行培训。在换届工作方法改革方面,要求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走好群众路线,以新方法推进换届工作。一是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对新提拔进市县两级领导班子的人选采取“两推一述”方法;对现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或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经组织考察认定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二是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坚持差额考察,比例一般为1:2,新提拔人选较多的可多2至3人;要实行延伸考察,对新提拔的人选应到其以前工作过的单位进行考察;要充分运用民意调查、实地访察等多种方式,了解干部的民意情况。三是扩大选举环节的民主,在给代表提供候选人名册、简历的基础上,改进候选人介绍的内容和形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改进选举方式,除书记、副书记、政府正职、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候选人外,其他候选人均分班子按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