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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强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

www.gcdr.gov.cn (2016-04-18) 来源:四川日报

20个市州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将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

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

记者从4月14日召开的全省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和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除成都市外的20个市(州)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同时兼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加强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是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的重要抓手。为此,省委决定,省和市(州)两级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为贯彻落实省委决定,《通知》作出了上述具体规定,要求除成都市外的20个市(州)及88个贫困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可参加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参与本级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研究决策与工作部署。《通知》提出,要严把选人用人关,选调一批能力强、作风正、工作实的干部充实到扶贫战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