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四川遂宁市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从严管理参训学员,大力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办法》将党性修养、学习态度、培训表现、知识掌握和能力提升情况细化为16个考核指标,作为正向考核内容,并将出勤纪律、作风要求、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细化成考核指标,进行反向扣分。由跟班考察员根据学员表现进行评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违纪违法的,一票否决。
学员表现直接与自身评先评优和派出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得分靠后的,年内不能评先评优,视情形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并按规定“补课”。去年9月,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中违反出勤纪律的5名学员在全市通报批评,市委组织部扣减派出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