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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运用法治思维理念加强干部选拔任用

www.gcdr.gov.cn (2016-08-18) 来源:四川组工网

近年来,华蓥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优先使用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2015年以来,该市从信访维稳、公检法司等基层一线提拔干部占总提拔人数的64.5%。

任职资格考试,提高干部法治知识水平。制定出台《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暨法律法规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办法》,每年组织实施2次,考试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要求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干部必须参加考试,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立即“放下”。考试合格成绩单存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3年内有效。任期考试制度实行以来,该市已有400余名干部取得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两承诺一提醒”,强化干部法治思维意识。要求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将带头学法作为履职承诺的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廉政承诺的重要内容,承诺书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试用期满考察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部门对在干部考察、履职调查和日常管理中收集到的干部法治思维及依法治理能力方面的不足,以书面方式告知干部本人并提出整改要求,让干部知错即改,力促干部法治思维养成。

科学有效考核,增强干部依法治理自觉。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同步纳入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新提拔干部民主测评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班子和个人,加强诫勉谈话,经组织核查属自身原因的给予及时调整,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川省华蓥市委组织部 王晓均 刘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