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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用好“提醒、函询、诫勉”从严监管干部

www.gcdr.gov.cn (2017-02-20) 来源:四川组工网

巴中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宣传教育、完善制度和分类实施三个方面着力,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为全市脱贫奔康、建设“五彩巴中”提供了坚强的作风保证。十八大以来,全市因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提醒乡科级以上干部34人,函询乡科级以上干部99人,诫勉乡科级以上干部25人。

强化宣传教育。中央、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后,市委组织部第一时间转发,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次培训的重要内容,多途径开展学习辅导。让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其精神实质及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提醒、函询、诫勉成为领导干部心中的戒尺。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组工讲坛等方式,深入学习《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确保组织人事干部熟悉业务知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增强组织人事干部工作责任心和对制度的执行力。

注重完善制度。建立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组工干部,集中对市直部门和县(区)开展谈心谈话,近距离接触了解干部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尽量减少对干部启动提醒、函询、诫勉措施;健全干部负面信息收集机制。畅通与纪检、政法、信访、巡察、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定期交流,沟通信息,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措施,推动干部中的一些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解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接受提醒、函询和诫勉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不如实回答问题,或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记录、书面检查及回复组织函询等材料由专人采用一人一档的形式归档立卷保存,便于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查询。

分类实施管理。对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中,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进行提醒;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同时进行函询了解;对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对其及时进行诫勉。做到了应提醒尽提醒、应函询尽函询、应诫勉尽诫勉。同时,严格落实政策规定,把整改情况、整改结果与干部考核、选拔使用、评先选优挂钩,对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予提拔或者重用。

(巴中市委组织部 陈益军 权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