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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出台考核办法激发全市组织系统活力

www.gcdr.gov.cn (2018-12-12) 来源:四川组工网

德阳市积极探索建立精准有效、措施有力、便于执行的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德阳市县(市、区)组织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实现考核标准、主体、内容、方式、结果运用“五个统一”,既注重“做没做、有没有”,又注重“好不好、优不优”,激发全市组织系统活力,奋力推动全市组织工作走在前、做表率。

在考核方式上突出“新”,避免“干与不干一个样”。通过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基础上,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日常研判与年终考核”的方式,实行量化打分、定性否决的综合考核;以“一季一调度”为抓手,结合日常“包片蹲点”调研活动,注重工作的“亮点”与“闪光点”,采取第四季度调度会部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统一审核评分,使县(市、区)委组织部的考核更加公平化、合理化、规范化,变主观为客观,避免印象流、好感派。

在考核内容上突出“全”,避免“干多干少一个样”。聚焦中心工作,对照目标任务,坚持站位全省找位置标、定目标,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做到因类施考、各有侧重;积极构建能推进组织工作有效开展的全面完整考核机制,考核范围主要包含目标任务、信息与网宣工作、民主测评、加扣分情况五个方面,考核内容紧随中心大局,考核范围适时做出动态调整,实现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的全方位监督,同时准确反映不同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避免工作成效低、被动化,确保该办法成为组织工作良好开展的长期性推进动力。

在考核结果上突出“严”,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以督考促落实,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次,以激励为原则,对优秀等次进行通报表扬;建立“年度考核档案”,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县(市、区)目标督查室,并作为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参加市级及以上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注重奖惩并重,对工作推进不力,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从重处罚,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委组织部,采取“书面说明、当面谈话”的方式督促找差距,明责任,避免随意性,正向引导组织系统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