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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出台十条措施 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动刀”

www.gcdr.gov.cn (2019-01-14)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郭静雯)资阳市某局服务窗口为企业办理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备案时,企业经办人往返7次,历时1个月;有的部门扎堆检查工作,让基层应接不暇,某村同一天迎接4个不同部门的检查;救济救助及“一卡通”专项治理入户调查层层甩手,造成村社干部自己查自己……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和老百姓深恶痛绝。

1月14日,资阳市正式对外发布《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全省率先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动刀”。

《措施》重点整治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责任不实层层下推、滥发文件、会议低效、检查考核过多、调查研究务虚不务实、学风漂浮、痕迹主义、衙门习气、宣传浮散乱共10个方面的问题,对应提出10条具体措施,要求不得随意要求基层报送简报、数据,填写表格、报表,事事报送计划、方案,搞上下对应,不得一味通过QQ、微信等载体晒工作痕迹。降低留痕事项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加工作实效和群众评价权重。

对每个问题的整治,《措施》按照尽可能便于操作的原则,既提出正面要求,也明确禁止性规定。能够明确具体工作的,《措施》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未明确具体工作的,要求牵头部门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对照10条措施确定相应工作要求,统筹开展整治工作。

一、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搞变通执行甚至乱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能空喊口号作秀造势,打造虚假典型,杜撰虚假经验,编造虚假政绩。

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搞变通执行甚至乱执行。

不能以避责式开会发文代替工作落实。

二、不得滥用“责任书” 将自身工作责任层层下推

市级部门、县(区)要全面清理、规范签订责任书行为,凡是中央、省没有要求签订的一律取消;确需签订的必须严格按照职能、权限、层级厘清责任,任务明确、权责适当,不能上下一般粗,防止责任书内容不实。县(区)要全面清理涉及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一律取消。任何部门不得滥用“责任书”、滥用属地管理原则,将自身工作责任层层下推,让责任部门成“裁判员”、乡镇(街道)成“运动员”。对中央未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要精准问责,防止简单地依靠问责来推动工作。

三、电话通知能解决的事项原则上不发文

中央、省发至县(区)一级的文件,市上原则不再发文;市发至乡镇(街道)一级的文件,县(区)原则上不再发文。制发文件文风要实,宜短则短、宜精则精,不能简单套用上级文件,不能空洞无物。明文要求配套制发的文件,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不得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从严控制部门发文,市、县(区)党委政府已发文或作统一安排的,市、县(区)部门无新增内容不得就同一事项发文,电话通知能解决的事项原则上不发文。严格控制“白头文”,遏制变相增加发文数量现象。

四、会议交流发言不敬礼、不用敬称 坚决取缔避责式会议

严控会议数量,全市或全县(区)性大会按会议计划召开,上级已经开到基层的会议,不得再层层重复召开。严控会议规模和规格,参会单位或人员应与会议内容紧密相关,不得随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以单位名义参会的不得要求多名单位领导参加。大会交流发言要注重代表性,言简意赅,直奔主题,发言不敬礼、不用敬称,党内均称“同志”。

要坚决取缔避责式会议。领导干部或市、县(区)部门召集研究具体工作会议,会前应充分掌握情况,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防止议而不决,真正解决问题。

五、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检查考核 方式以暗访为主

市、县(区)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检查考核,能合并的一律合并,涉及多个部门的组合开展,禁止扎堆检查。凡是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展。要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突出问题导向,以暗访为主,不将查阅文件资料作为重点,采取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估、信息化督查等多种方式,务求掌握真实情况。检查考核要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能在县(区)一级及部门完成的一般不再向下延伸,不得以调研指导为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

六、调研不能只走“经典线路” 杜绝多头多层级重复指导

确定调研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不单纯追求课题数量,不盲目给基层单位下达不接地气的调研任务。要多开展随机走访,不能只走“经典线路”,真正沉到基层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对省级以上到市内开展调研,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要统筹指导基层,不能多头多层级重复指导,不能政出多门,让基层无所适从,翻来覆去做无用功。

七、不得重复宣讲 擅自要求人人写心得体会

对政治业务学习培训进行必要规范,坚持按需分类、按内容确定对象,突出学习实效。不得以同一方式、同一内容、同一对象重复宣讲,杜绝不看对象、不接地气搞上下一般粗宣讲。不得盲目规定学习内容,不得不顾实际安排、组织无实效的培训学习活动,不得擅自要求人人写心得体会(记多少笔记)、尤其不得擅自要求村(社区)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记多少笔记)。

八、不得随意要求基层报送简报、数据 降低留痕事项考核权重

除中央、省明确要求的留痕事项,自行提出的留痕事项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痕迹事项,要坚持精简实用、清单化管理。市、县(区)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基层报送简报、数据,填写表格、报表,事事报送计划、方案,搞上下对应。

除中央、省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不得就单项工作印制个人专门工作记录本或要求单项工作用专门笔记本记录,不得把专本专用作为考核指标。不得一味通过QQ、微信等载体晒工作痕迹。降低留痕事项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加工作实效和群众评价权重。部门之间征求意见,要坚持简便实用,到期不复视为同意,原则上通过党政网回复,不过度要求留痕回复。

九、杜绝安排工作层层加码、刚安排马上就要结果

市、县(区)部门安排工作要强化统筹、符合实际,杜绝安排工作层层加码、刚安排马上就要结果的不合理现象,给基层以充足时间深耕细作提升质量。推动工作要熟悉情况、通盘谋划,不能乱指令、瞎指挥,让基层重复做、反复做无效工作。市、县(区)两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严禁只接件、不办理现象,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

十、宣传栏要及时更新、贴近热点 不能成为“僵尸”宣传栏

要充分运用好基层单位的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的宣传内容不能浮于表面,要紧贴群众关注热点,及时更新内容,不能成为“僵尸”宣传栏。宣传标语要庄重、简朴、实用,一般不设置专门展板,不得使用高级材质。乡镇、村(社区)要规范宣传标语设置,调整宣传标语的内容、数量、位置和方式,活动阵地挂牌、制度上墙要严格规范,做到不散不乱。市、县(区)部门(单位)不得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作出指令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