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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建立“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制度

www.gcdr.gov.cn (2019-12-10) 来源:德阳市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调动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党务工作者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近日,德阳市委印发《德阳市“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制度暂行办法》,用制度强化了抓好两新党建工作的正向激励。

该《办法》分为总则、对象条件、津贴标准、经费保障、资格审核及拨付、附则六大部分,共十六条。

一是明确了“红色津贴”发放对象。即任职时间满一年,所在“两新”党组织被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单建党组织在任的书记;

二是明确了“红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激励为主、奖励为辅的原则,根据“两新”党组织不同星级和类型,将“红色津贴”分为“三类九级”。即:三星级“两新”党支部书记2000元/年、党总支书记2500元/年、党委书记3000元/年,四星级“两新”党支部书记3000元/年、党总支书记3500元/年、党委书记4000元/年,五星级“两新”党支部书记4000元/年、党总支书记4500元/年、党委书记5000元/年。

三是明确了“红色津贴”保障机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两新”党组织隶属关系,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发放。

四是明确了“红色津贴”审核权限。对象资格审核采取分级负责方式,按“两新”党组织隶属关系,与“两新”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同步推进、同步确定,原则上津贴应在审核结果公开公布1个月内发放到位。

同时,《办法》还鼓励各地各单位、全市“两新”组织结合实际,对“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员进行红色激励,扩大“红色津贴”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党建引领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