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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红色津贴”助力“两新”党建

www.gcdr.gov.cn (2020-01-08) 来源:德阳广汉市委组织部

近日,在《德阳市“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制度暂行办法》出台后,广汉市第一时间结合实际建立本级配套制度并由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审定,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广汉市“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制度暂行办法》,确保进一步调动“两新”党务工作者积极性,提升“两新”党建工作的质量。

广汉的“红色津贴”根据《德阳市“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制度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广汉实际,分为总则、对象条件、津贴标准、经费保障、资格审核及拨付、附则六大部分,共十二条。

明确了“红色津贴”发放对象。主要针对任职时间满一年,所在“两新”党组织被评定为一星级以上的单建党组织在任的书记,以及具有突出贡献的“两新”党建工作指导员。

进一步细化“红色津贴”发放标准。本着正向激励、实绩导向的原则,将“红色津贴”分为“五类十五级”。各星级党组织书记可根据党组织类型和“评星定级”成绩,获得300-5000元/年不等的奖励。同时对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的“两新”党建指导员给予奖励。

落实了“红色津贴”保障机制。根据《德阳市“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制度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由市本级财政每年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发放。

确立了“红色津贴”审核和拨付制度。明确市委组织部牵头,“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对象资格审核与“两新”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同步推进、同步确定、公开公布,原则上应根据“评星定级”工作正式公布的评定结果,经广汉市“两新”党建工作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的1个月内发放到位。

进一步细化激励机制。鼓励各镇(街)、园区、市级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津贴匹配的实施细则,鼓励“两新”组织根据自身情况对所属“两新”党务工作者、党员进行激励,确保进一步提升“两新”党务工作者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