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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四大行动”推进“品质机关”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通川区紧扣环境有品质、文化有韵味、干部有示范、品牌有声音,大力实施“品质机关”建设四大行动,切实推动机关“走在前、做表率”。

一、聚焦“环境有质”,实施“家园”塑造行动。以“我爱我家、以你(礼)为荣”为主题,按照科学布局、节约高效原则,全面提档升级各级机关办公场所。一是机关院落“品质化”。围绕“家园美、品质高、功能优”目标,按照整体规划、节约高效的原则,精准对接品质要求和干群需求,全方位进行规划打造、风貌塑造、环境整形、功能优化、文化植入,让每个党政机关都成为“通川有礼”和“品质通川”建设的示范窗口。二是办公环境“亲民化”。围绕“工作舒适、集成高效、群众满意”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实施“亲民化阵地”“亲民化氛围”“亲民化服务”三大工程,通过推行精益服务和精益流程,完善办公配置、统一外观标识、规范室内装饰、营造温馨氛围和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建设一流服务型机关。三是工作运行“标准化”。围绕“科学有效、规范有序、运行有规”目标,坚持“依例行事、依制管人”,实施“五标工程”,通过推行精益行政,着力推动内务管理标准化(含作息、着装、车辆停放等)、办公配置标准化、运行制度标准化、卫生环境标准化、言谈举止标准化。

二、聚焦“文化有味”,实施“底蕴”涵养行动。以培树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统领,大力培育机关文化底蕴,通过基于儒家文化的精益文化建设,涵养“三大文化”,优化机关“软环境”。一是砥砺“明大义、讲规矩”的政治文化。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规范完善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持续增强党员干部复命意识和“划句号”的能力。二是弘扬“勇担当、抓落实”的实干文化。鲜明“重实干,看实绩”用人导向,优先选拔重用“勇担当、抓落实”的干部。弘扬“认真”精神,实现“文过我手无差错,事经我办请放心”;发扬“工匠”精神,确保每一项工作都付出最大努力、体现最高品质;传承“红军”精神,坚持舍我其谁,不胜不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坚定不移推动“一轴两翼七支点”发展战略和“品质通川”建设贡献最大力量。三是共筑“讲奉献、筑同心”的家园文化。积极涵养“家国情怀”,培育感恩奉献之心,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比奉献。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常态性举办职工运动会、文艺沙龙、我来说“礼”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化互帮互助意识,和谐共事、平等共处、团结奋进,推动全区上下凝心聚力,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时目标同向、工作同心、事业同干。

三、聚焦“干部有神”,实施“有礼”示范行动。以提振干部“精气神”为目标,立足“衣有品、言有德、行有矩”,推动机关干部在“通川有礼”和“品质通川”建设中做表率。一是遵从社会公德。坚持和运用好党员干部履行村(居)民公约责任查核办法,在全区广泛推行“有礼”积分制度,引导机关干部带头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小区《居民公约》,踊跃参加社会化志愿服务,在践行“通川有礼”“四城同创”“双报到”活动中身体力行、做好示范。二是提升个人品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将干部德行操守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考察内容。开设“品德讲堂”,将修身立德作为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正品行、强修养,做到穿着有品、举止有礼、行为有范、言论有据,树立通川干部的良好形象。加大典型选树力度,每年评选“十佳道德模范”“十大有礼女性”“通川有礼青年”等,凝聚传播正能量。三是恪守职业道德。在全区开展“服务之星”“担当之星”“落实之星”“三星”评选活动,每月分别评选10名“月度之星”,年终分别评选10名“年度之星”,引导机关干部比学赶超。加强廉政文化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聚焦“品牌有声”,实施“示范”创建行动。立足于点面结合、整体提升,分层次开展示范创建行动,推动全区各级机关全部实现高品质、一流化。一是明确创建内容。按照“五有一高”(环境有颜值、内务有秩序、文化有内涵、干部有形象、工作有成效和社会评价度高)标准开展创建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创建评比,每次评选10个单位,授予“品质机关”称号,已授予“品质机关”称号的需在每次季度评比中接受复查考核,视情形保留或取消其“品质机关”称号。二是明晰评比方式。区委组织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教科局、区卫健局牵头负责“示范”创建工作,分别对乡镇街委、区级部门(含二级机构)、区属公立学校、区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评比。每季度考核评比情况报经区“品质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品质机关”单位和入围单位、孵化单位。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品质机关”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区财政支持改善单位基础环境和办公条件的重要参考。对成功创建“品质机关”的单位,全区通报表扬,由区财政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建立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分机制,被授予“品质机关”称号或在下季度复查考核中保留称号的,本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值加1分(累计不超过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