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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十条措施激励干部实心干事担当作为

www.gcdr.gov.cn (2021-04-20) 来源:成都锦江区委组织部

近日,锦江区出台《关于激励全区干部实心干事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从用人导向、考核评价、激励保护等方面提出10条措施,着力提振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突出重实干重实绩,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在招商引资、项目促建、产业升级、城市更新、信访维稳、城市管理、疫情防控、对口支援等一线,大力选拔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表现突出的可“火线提拔”。用好职级晋升政策,对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获得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晋升职级,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缩短晋升年限,单位无职数空缺的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统筹职数。

突出考人考事结合,精准差异考核评价。推行分类考核、逆向考核、捆绑考核,能量化的考核指标数据,不能量化的考核排名。坚持“红白牌”制度,对考核排名前三的红榜通报表扬,对考核排名后三的白榜通报批评。实施急难险重工作“揭榜挂帅”制,开展专项考核,给予专项奖励。对在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等重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给予目标考核加分,先进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并作为动议提名人选的重要来源。对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为一、二等次先进的单位,领导干部评优比例提高到30%,公务员优秀指标分别追加2名、1名。

突出激励保护并重,消除干部后顾之忧。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履职担当,特别是改革创新方面的无心之失实行“一事一核”,经认定符合容错的,免于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处分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在年度考核、评先奖优、选拔任用、晋升职级时不作负面评价,一视同仁对待。对信访举报明显不符合事实、内容线索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不进行函询;对信访举报失实的,公开为干部澄清正名,坚决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敢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