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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规范村(社区)书记用权行为 标明用权“雷区”

www.gcdr.gov.cn (2021-08-2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日,四川遂宁市出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用权行为规范》,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用权划“红线”、明“禁区”,切实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权力“关进笼子”。

健全制度机制,筑牢用权“防火墙”。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采购等机制,构建“一把手监管、班子成员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体系,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建立村(社区)干部利益冲突自行回避、依申请回避、强制回避制度,明确村(社区)干部本人及近亲属不得违规承揽本村(社区)工程项目等9项回避要求,从制度上破解熟人文化、人情牵绊。推行村级组织办事服务“三制”管理制度,即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便民服务AB岗工作制,推动为民用权、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严明纪律要求,标明用权“地雷区”。聚焦议事决策、办事服务、村务监督中一把手先定调子、优亲厚友等倾向性问题,明确不准搞“不给钱不盖章”、不准妨碍经济责任审计等13个不准纪律要求。聚焦财务管理、集体资产处置、物资采购中多发的私设“小金库”“变相买卖”等问题,明确不准套取、骗取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各项救灾救助及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不准搞“低价贱卖”、损公肥私等15个不准纪律要求。聚焦工程项目管理、组织人事中的易发问题,明确不准违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发包或招标,不准以人划线、任人唯亲等10个不准纪律要求。

强化监督问责,架起用权“高压线”。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用权行为全程纪实,明确一事一记、随做随记要求,逐村(社区)建立重点权力运行台账,确保用权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用权三级联查联审,乡镇全覆盖审查用权情况,县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审查用权情况,市随机审查用权情况,推动联查联审常态化、长效化。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加强滥用公款等52个风险点和危房改造、征地拆迁等15项关键领域重点监督问责,实行问责和纪律处分双管齐下,对用权不规范问题一查到底、问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