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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www.gcdr.gov.cn (2024-03-13) 来源: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考评中心职能简介。

为高层次人才来川和在川创新创业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平台、项目申报服务,协助开展招才引智、省校(院所、企业)合作以及人才项目申报、评审和发布工作。承担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相关指导服务工作。

(二)考评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聚焦高端人才和乡村人才“两大群体”,在人才“引育留用”四个环节持续发力,推动“人才之家”内涵式建设走深走实,全力助推各项工作蓄势突破。

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践行“四个抓落实”要求,站在一线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向下扎根、高端人才服务向上拔节。着力书写人才振兴“乡村篇”,重点围绕“深化、评估、试点”强基增效;书写人才发展“创业篇”,重点围绕“成势、搭台、互融”提能增效;书写人才服务“升级篇”,重点围绕“提档、拓容、扩面”挖潜增效。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隶属于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考评中心).xlsx



第三部分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考评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考评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99.8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增加了“组团式”帮扶等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考评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79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9.8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考评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79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81万元,占52.48%;项目支出380.08万元,占47.5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考评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99.8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增加了“组团式”帮扶等工作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9.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考评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9.8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2.1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增加了“组团式”帮扶等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31万元,占90.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2万元,占3.69%;卫生健康支出22.56万元,占2.82%;住房保障支出25.5万元,占3.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42.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保障职工工资津补贴发放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80.08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人才工作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等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考评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13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考评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厅要求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定额标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人才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考评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考评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考评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9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15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损坏,相应增加维修(护)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考评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考评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考评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799.8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83.89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1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