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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机关 “处长现象”

www.gcdr.gov.cn (2015-04-23) 来源:共产党员网

谨防机关 “处长现象” 
刘庆传

   
    李克强总理日前对“处长把关”以及机关运行效能的批评,让人想起了朱镕基同志1998年3月24日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有些部门,处长在那里做主……变成‘处长专政’那还得了?”部长都点了头的事情,到最后却还需“处长把关”,也不由得让人想起新华网曾经的一则题为《民营企业家:“处长治国”现象让我们心惊》反映“部长好见而处长难缠”的报道。
    尽管表述各不一样,但机关的处长、科长等负责具体操办事情的中下层干部位虽低而权实大,一些本来应该由机关领导层决定的事情和行使的权力,最后的实际决定者却是处长、科长,形成“明为领导定,实为处长定,处长没表态,领导都犹豫”的“处长现象”(或称“科长现象”“经办人现象”),产生诸如县官不如现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之类的负面效应,恐怕有一定的普遍性,值得引起注意。
    作为机关权力结构的重要层级,处长、科长履行分内的职责,各守其土,各司其职,这本来就是依法依规行政的题中之义。至于层级和程序是否合理,有没有必要删减,那是另外一回事。“处长现象”之所以成为一种上至总理、下至民企都“吐槽”的“机关病”,就在于它已经不只是程序是不是多了的问题,而是权力结构是否倒置、处长是不是“隐形越权”的问题。上级领导都同意了的事情,最后还要请处长“把关”,正是“处长现象”的基本表现。
    有的人可能觉得,既然“处长”业务娴熟,那处长定、部长定不都差不多,又何必耿耿于怀于“处长现象”?这就必须知道“处长现象”究竟有哪些弊端。具体来说,本来应该由上层来拍板的事情,最终却由“处长”们决定,首先这是权责错乱,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处长”位低责轻而权过重,容易尾大不掉,滋生作风和腐败问题。其次,如果“处长现象”一旦向“处长依赖”发展,领导一旦离开“处长”就心里没底,以至于到哪里开会、汇报都要带上处长、科长,这种“能力不足”容易降低机关运行效能。其三,一些民营企业经常抱怨,一些领导对民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非常支持,但到了处长、科长那里,却出现层层衰减现象,“脸难看”“事难办”,导致事情难以落实,这种现象说明,处长、科长业务再娴熟,也可能因为站位不高、境界有限、作风不强、素质不全等原因而领会不了领导的意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该由领导定的事情,就不能由处长、科长定,优化机关权力体系设置,让厅局长、处长、科长各司其职,各谋其政,同时实施必要的岗位轮换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防止出现“处长现象”,真正提高机关运行效能,大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