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探索实践各种容错免责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创业激情,保护干事热情,营造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推动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既需要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改革步入深水区,水流湍急、暗礁丛生,“摸着石头过河”不会那么顺利。“摸”对了路,自然有鲜花和掌声;“摸”错了,社会上往往出现各种苛责和冷落,甚至要摘“官帽”。于是,一些党员干部面对矛盾和挫折就退缩,“宁可不做,也绝不做错”,当起了“太平官”。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党员干部不是圣人,难免会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如果一味地苛责,必定会让他们产生畏难情绪,失去创业的信心和激情。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在艰难的探索过程中,需要有为党员干部保驾护航的机制,激发他们的创业积极性。容错免责机制给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让他们敢于“大胆吃螃蟹”,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改革发展的洪流之中,不断地尝试破解发展难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大无畏的精神“啃骨头”、“涉险滩”,不断寻求改革中的发展和突破。
当然,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败和犯错,也要警惕那些以容错免责机制为“幌子”,掩饰为官乱为的行为。要完善细化容错免责机制的相关规定,具体界定容错免责标准,同时完善防错、纠错机制,尽量使干部少出错、少犯错。只有严宽相济,才能给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一个松紧适度的良好环境,激发他们的改革闯劲,让他们心无旁骛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