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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江:全面从严治党 村社绝不留空白

www.gcdr.gov.cn (2016-04-25) 来源:四川组工网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各级党组织要履行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区分层次,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际成效。(4月6日 新华社)

村社,是与广大群众联系最紧密的机构,同时也是行政管理的最基层,是党和政府的“末梢神经”,其一言一行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由于村社干部往往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在基层政权容易出现“一言堂”和个人独裁。此外,村社干部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法治意识淡薄,认为“村官不是官”,党纪管不着。同时,由于村社行政结构简单,导致村社常常管理混乱。而村社自身监督力度不足,纪律监督主要依靠上级纪委,村社成为了权力监管的盲区,变成了“小微腐败”高发地。

“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最基层,权力不大,但管辖事务关乎群众利益。倘若村社干部约束力度不够,导致基层腐败滋生,群众利益必将受损,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村社绝不能变成“纪律荒地”,必须让纪律在最基层扎根生长。

“思想决定行为”,要将纪律扎根最基层,首先必须提高村社干部思想道德水平。乡镇党委要督促他们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组织专题学习党纪法规,上廉政党课,进行警示教育,使纪律法治意识扎根在村社干部的内心,让他们真正明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深刻内涵。这样才能使村社干部树立正确思想,以此指导他们做出正确行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律扎根生长,更需要完善的监督执纪体系来保证。村社,机构简单,自身监督机构能力欠缺,上级纪检部门难以及时监督。因此必须寻求更完善的村社监督机制。比如引入纪检村社派驻机制,让纪检入村入社,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使“小微腐败”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查处。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让身边实际的案例来教育警示村社干部,纪律不可违,违纪必被究。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监督的同时,民主监督也不能放松。“干得好不好,群众都知道”,最基层工作作风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畅通群众发声渠道,建立群众纪律评议机制,让群众成为纪律监督员、评议员。让群众参与到纪律监督中,不仅约束了村社干部,同时也可以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利于全民法治意识的提高。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村社项目村民评议监督机制与村社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对村社资金项目心中有数。这样既可以保证项目真正使群众受益,避免“政绩工程”,又可以使项目实施得到监督,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党的纪律是党的灵魂,失去灵魂,党就会失去生命,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最基层更不能变成“纪律的荒地”。

(四川合江九支镇人民政府 华扬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