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颁布以来,不少地方通过深化制度改革、完善制度安排,着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浙江湖州市南浔区从完善平时考察、推动能下、双向激励等程序入手,围绕打破“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困境,构建起了干部能上能下“程序链”。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并不是一组新鲜的词条,但“能、庸、劣”有哪些行为表现、“能、庸、劣”怎么区分认定等问题,却常常被忽略。南浔区紧紧抓这些细节不放,对“狮子型”“疲态型”“庸懒型”干部分类“画像”、过程“摄像”、综合“成像”,通过加密日常考核、加重重点考核、加宽社会考核,精准掌握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准确提供“能、庸、劣”行为认定标尺,为组织“将合适的人请上车,不合适的人请下车”提供了准确无误的信息依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能上能下”这个课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或解决得不好,根本原因在于“好人主义”盛行。因此,必须构建选人用人的长效制度体系和刚性执行落地的责任落实体系。南浔区出台了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和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责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实行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依据考核形成“提转退”干部名单,在此基础上及时兑现奖惩、问责等措施,做到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身份能官能民,使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优进绌退制度化。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并非为了单纯“上下”多少名干部,其目的在通过合理的“上”提升干事创业动力、常态的“下”传递从严管理的压力,最终激发党员干部“干”的活力。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是,“能上能下”的制度规定绝对不能“空转”,必须高速高效、常态长期运转。
(作者单位:四川乐山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