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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几点思考

www.gcdr.gov.cn (2016-10-12) 来源:四川日报

□徐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方式。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为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指明了方向路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是落实改革政策的要求,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迫切需要。研究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关问题,对于理清思路,加快统筹推进四川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现状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两个层面:一是存量资产改革,即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另一个是增量投资混合,即在新增投资项目中引入民营资本,或国有资本主动参与民营项目,形成混合所有制公司企业。国有企业存量资产混合所有制改革,触动了“产权”这一公司法人治理的根本,使出资人的切身利益与企业发展联系更加紧密,增强了企业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增量国有资本的混合所有制发展,实际上是国有企业新增投资项目由“单打独斗”向“联合出击”转变,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省属国有企业高度重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显著成果。截至今年上半年,省属各层级国有企业共882户,其中混合所有制企业约400户,占总户数的45%。增量投资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约占80%,存量改革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约占20%。

从层级分布上看,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呈现“金字塔”结构,即国有企业层级越往上,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越少;层级越往下,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越多。据最近开展的一项调研显示,目前省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独资公司,仅有两家集团公司在筹备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集团公司下属的二级企业中只有不到30%属于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认识不到位。对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独资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股东由一变多,股东会由虚到实,出资人不再由政府单方面代表,公司法人治理将进入市场化轨道,势必引起企业内部管理深刻变化,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政府部门、管理层、职工、债权人对此各有不同的看法和认识,统一思想行动比较困难。到目前,四川省属企业集团公司有计划推动下属企业“混改”的集团公司数,仅占集团公司总数的25%。

二是懂“混改”的专业人才缺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到政策法律、金融投资、公司治理、企业管理、国企党建等众多领域,操盘手需要很高的综合素质和统筹协调能力。当前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政策比较原则,不能拿来就用、照抄照搬,需要结合企业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省属企业整体市场化水平不高,擅长“混改”的专业人才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三是存量国有资产缺乏市场吸引力。国有企业的资产状况是否良好,能否为民营资本带来更丰厚的投资回报,无疑是民营资本参与“混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基础性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现代服务业在整体资产中的占比不足15%,且比较分散、弱小,能够吸引资本市场眼球的“混改”项目不多,加上整体经济下行,投资需求不断萎缩,致使“混改”难以大步推进。

四是“控股权”之争难以有效化解。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中,由谁占控股地位,是争议最大的问题,也是很多“混改”项目失败的关键因素。国资方面认为,民营资本一旦控股,企业的性质不再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混改”效果无法保证。民营方面认为,如果继续由国有资本控股,民营股东缺少话语权,会导致经营管理权旁落,投资收益难以保障。

五是国企的特殊性让民营资本决心难下。国有企业不但要遵守普通民商事法律法规,还要遵守国有企业的特殊规范,增加了国有企业办事程序,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经营的效率和灵活性。国有企业承担的一些公益责任也会影响到民营股东权益。此外,一些国有企业还有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导致民营资本不敢贸然进入。

创造性地运用政府与市场两种力量

改革要以问题为导向,要奔着问题去,目的就是解决困难和问题。针对“混改”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创造性地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两种方式加以化解。

要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混改”方向,多种方式引导。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不统一,改革政策就缺乏群众基础,难以得到广泛拥护、自觉运用、快速推广。针对“混改”认识不到位这个突出现象,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政策解读培训,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向各层各级说清楚、讲明白“混改”的政策精神、内涵实质、配套措施,以及对企业长远发展的深远意义。国资监管机构要从经营业绩目标考核入手,对企业发展规模、速度、效益、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严格逗硬考核奖惩,倒逼企业主动寻求“混改”。

要创新改革举措,确保“混改”实效,推动重组整合,理顺管理体制。广泛借鉴各地推动“混改”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推动“混改”的方法措施。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围绕公开公平公正改进保障措施,围绕提升活力效益增添改革手段,破解改革难题。充分运用无偿划转、吸收合并、共同新设等方式,推动央地企业之间、省市县企业之间、企业集团之间、集团内部子企业之间大范围、多层次、高频率重组整合。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理顺国资监管体制,加快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尊重契约精神,维护股东权益,切实杜绝政府对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当干预,有效增强“混改”项目的市场吸引力。

要搭建“两类”公司,借力推动改革,选拔任用专才,提升“混改”能力。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和国有资本授权体制改革相结合,通过组建国有独资的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混改”形成的国有股权划给“两类公司”持有运营,或者将集团公司国有股权划入 “两类公司”,再由其按市场化的方式推进 “混改”。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离不开专业人才支撑,国资监管机构和企业领导班子层面均需要有一批真正想 “混改”、敢“混改”、会“混改”的掌舵者、操盘手。企业集团公司也要有一支熟悉公司法人治理的专业人才队伍,特别是要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管理人才,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作者系省国资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