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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出台《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扶持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破解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资金难题

www.gcdr.gov.cn (2013-10-24) 来源:

内江市市中区出台《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扶持基金管理
试行办法》破解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资金难题

  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内江市市中区出台《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扶持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破解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启动资金不足、后续资金短缺难题,为大学生村干部创业保驾护航。
  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帮扶。整合金融信贷资金。协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市中区支行将信贷资金纳入市中区小额担保贷款范畴,向大学生村干部提供足额金融贷款。安排财政贴息资金。区财政局从创业贴息资金项目中每年安排资金,用作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贷款贴息资金,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项目,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募集社会帮扶资金。由企业、党员干部、社会各界人士捐助一定数额资金,通过无偿使用、到期归还等方式,解决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
  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优惠支持。简化贷款程序。大学生村干部提出贷款申请后,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初审、导师团论证、管委会审批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承贷机构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提高贷款额度。对大学生村干部创办、领办、合办的发展前景好、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示范和辐射作用大的项目,可提供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贷款额度,同时,贷款利息由区财政贴息资金给予全额补贴。灵活还款期限。根据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还款收入实现期等因素综合确定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因生产经营需要,可在还款后再履行借款手续。
  严格日常监管,加强风险监督。严格资金管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县级领导为主任,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就业局、区财政局、承贷机构相关责任人为副主任,负责协调年度创业扶持基金的计划安排,审查批准创业项目和贷款、贴息数额,监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选扶持对象。创业扶持基金用于支持近三年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选聘或续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市中区范围内自主创办、领办、合办的涉农企业或其他涉农致富项目。加强纪律监督。创业扶持基金使用情况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专项扶持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贷款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