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探索“党员中心户”引领发展机制
1、评选定户。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联合会议,在本村的种养殖大户中评选出1-3户政治觉悟高、带动意识强的党员种养殖大户为“党员中心户”。按照“一村一品”原则,联村部门和乡镇通过技术支持、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等形式,帮助“党员中心户”做大做强产业,增强致富带动能力。
2、规范定责。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党员中心户”职责规范》,明确要求“党员中心户”每季度开展种养殖技术技能授课,重点联系扶持1-2户党员困难户或群众困难户;牵头成立种养殖产业协会,规划发展项目,无偿为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在党建和经济发展上的意见建议,向上汇报,帮助落实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决定决议。
3、严格考核。按照“六有”标准,考核乡镇对“党员中心户”建设的指导力度,即每个“党员活动中心户”有牌匾、活动场所、学习资料、电教设备、活动制度、活动记录;按照带动规模、增收幅度考核“党员活动中心户”的作用发挥。各乡镇“党员中心户”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每年对优秀“党员中心户”进行奖励,并将“户长”列为村、组后备干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