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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建立健全困难老党员管理服务制度机制

www.gcdr.gov.cn (2013-10-28) 来源:

高县建立健全困难老党员管理服务制度机制

  针对困难老党员“老无所养、困无所帮”难题,高县制定出台《农村(社区)贫困老党员发放定额生活补贴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关心贫困老党员的制度机制,使困难老党员“老有所养、困有所帮、发挥作用”。
  一、建立定额补贴制度。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对户籍、党组织关系均在高县的70岁以上农村建卡贫困户党员、社区纳入低保户党员每年发放360元生活补贴。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财政局、扶移局、民政局对乡镇上报贫困党员名单按程序进行严格审批,每年“七一”或年底由乡镇党委一次性发放到贫困老党员手中。
  二、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全县347名贫困老党员联系方式、家庭收入、贫困原因等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2月底前,对当年度死亡或不符合补贴条件、以及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调整更新,及时核增核减。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或骗取生活补助的,一经发现,立即追缴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帮扶慰问制度。建立县级领导或部门领导、乡镇干部、村干部三级联系帮扶机制,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开展帮扶,发放“党内连心卡”,明确相关帮扶部门、责任人联系服务电话,畅通联系渠道。严格执行“七.一”、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遭遇意外事故必访,去逝必访“四必访”制度。
  四、建立优先扶助制度。充分发挥《村(社区)党员、干部关怀帮扶基金》作用,每年安排10万元对困难老党员进行关怀慰问。整合民政、扶贫、医疗保障、涉农单位等职能部门资源,在农村(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上,优先向困难党员和困难党员户倾斜。
  五、建立作用发挥机制。发挥老党员有一定威信、基层经验较丰富等特长,结合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引导鼓励他们当好政策宣传员、民情信息员、村务监督员、纠纷调解员“四员”,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发现上报群众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参与邻里纠纷的调解处理,力所能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