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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全面推行“3+1”台账工作法

www.gcdr.gov.cn (2014-01-08) 来源: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全面推行“3+1”台账工作法

  全省 “走基层”活动现场会召开以后,凉山州委“走基层”活动协调小组迅速组织12个州级牵头部门负责人和17县市委组织部长、党建办主任等赴德阳市中江县观摩学习“三本台账”工作法,并结合凉山实际,印发了实施意见,全面推行“3+1”台账工作法,即民生诉求、困难群众和稳定工作“三本台账”和“一本帮扶台账”。
  层层建立工作机构。州委“走基层”活动办公室增设“3+1”台账工作组,由州委群工局牵头,州直机关工委、州委维稳办、州民政局、州扶贫办等单位参与,具体负责全州“3+1”台账工作的情况掌握、统筹协调、工作指导。17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是落实“3+1”台账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3+1”台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台账办”),“台账办”主任由县(市)委副书记或县(市)委常委、常务副县(市)长担任,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分级分类建好台账。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求,按照“谁收集、谁登记、谁建账”原则分级分别分类建立“3+1”台账。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建好民生诉求、困难群众、稳定工作“三本综合账和明细账”;州、县(市)级机关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联系点调研,在指导协助联系点建好并同步掌握“三本台账”的同时,结合联系点工作,重点建好“一本帮扶台账”。州、县(市)领导干部结合“五个一”联系制度,指导督促所联系的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建好“三本台账”,县(市)“台账办”综合分析、分类汇总乡镇(街道)综合账和县(市)级部门(单位)重点账,建好“三本分类台账”。同时,在建好纸质台账的基础上,17县(市)结合政法系统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开发电子台账。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做好“3+1”工作经常性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推动作用,大力宣传“三本台账”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工作信息统计上报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信息收集、办理情况,并形成记录和纪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县(市)级部门(单位)或县(市)台账办申报的信息,定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多方统筹解决;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将“3+1”台账工作纳入县(市)委、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将建好、管好、用好“3+1”台账工作作为县乡村联动考核内容和评议内容,接受基层监督和社会评价,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验成效,确保“3+1”台账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