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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召开

www.gcdr.gov.cn (2013-10-29) 来源:

广元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召开

  10月25日,广元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对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磊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切实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和带头人队伍,为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市政府副市长任华兮同志主持会议。
  冯磊指出,村(社区)组织是党和国家组织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是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他要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目标定位要有高度,确保在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实现辖区群众工作和发展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取得明显成效、党员干部队伍活力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明显增强;解决问题要有深度,有针对性地从根本上解决“两委”班子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要有硬度,县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对执行原则规定不力、把关不严、人选不优、风气不正、群众满意度不高的,要严格追究县乡党委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冯磊要求,要严格标准,切实选优配强“两委”班子。要有针对性地细化人选条件标准,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尤其是书记人选应具备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服务能力、发展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等提出具体要求,对村(居)民委员会尤其是主任人选要特别强调政治过硬、奉公守法、公平公正、勇于负责等要求。要按照“两好双强”的标准条件,坚持高标准,以广阔的视野,多渠道多方式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带头人,不得降格以求、不得低水准重复选拔;要畅通“下”的渠道,对那些届期面貌依旧、发展落后、党群意见大、不和谐问题多的“两委”主要负责人,要坚决调整,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导向。要立足实际,分类提出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要求,使班子的配备更加合理,更加优化。
  冯磊强调,要严格把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要切实加强人选资格审查,多层次、多渠道、多侧面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和综合素养,真正把人选看清楚、考察透、识别准。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和实施办法,优化换届工作流程。在程序执行上,始终做到标准不降、环节不少、程序不减。要实行书记、主任候选人在选举大会公开“四诺”制度,把选择“好干部”与选择“好目标”结合起来,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四诺”内容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随意许诺、虚假承诺。要严把大会选举关,扎实细致做好选举大会各项工作,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冯磊强调,要严肃纪律,增强换届选举工作的公信度。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履行好权利,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抓好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强化对重点乡镇、重难点村(社区)的监督检查,构建起无缝覆盖、高效严密的监督网络。要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以及利用宗教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黑恶势力破坏选举的,要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任华兮副市长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要把“两委”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强化指导督查。二是程序落实要到位。把依法依规选举贯穿于整个换届工作的全过程,把监督指导落实到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充分尊重和维护党员和选民的民主权利。三是宣传引导要到位。要细致做好离任退职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解决好离任补贴和养老保险问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换届期间的舆情监管工作。四是纪律保证要到位。要建立选前谈话、竞选承诺制度,建立健全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严格依法依纪查处破坏选举行为。
  会上,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匡顺华、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勇分别对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长助理张云华、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广元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人大常委会联系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副主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区长,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