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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自建委”工作

www.gcdr.gov.cn (2014-02-25) 来源:雅安芦山县委组织部

芦山县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自建委”工作


  1月23日,芦山县召开“自建委”工作专题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永洪,县政府分管“自建委”副县长刘焰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委及县发经、住建、财政、民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分管“自建委”领导班子成员等共28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自建委”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对全县“自建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在灾后重建中构建党组织引领下的“自建委”工作模式,是调动群众参与灾后重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了群众的主体作用,为灾后重建凝聚了强大工作力量,同时为受灾群众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搭建了有效平台。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已建立了县领导联系新村聚居点制度,各乡镇要在成立“自建委”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党政领导班子联系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自建委”临时党支部的完善和规范,积极探索与援建力量、施工企业等联建党组织,切实加强对“自建委”的领导和指导。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引导和监督,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自建委”招投标、建设监督、资金监管等方面指导和培训,确保“自建委”依法合规、运行规范。同时,要积极探索服务功能拓展,引导“自建委”向新村管委员、小区管委会等过渡,将自主服务范围向新村管理、产业发展等纵深拓展,构建群众自治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对“自建委”的宣传,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配合“自建委”工作。同时加强对先进典型挖掘、培育和选树,教育引导和感染群众在灾后重建中进一步发挥主体、主责和主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