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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www.gcdr.gov.cn (2014-11-20) 来源:组织一处

四川开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认真总结固化活动中党员干部面向群众抓整改转作风的做法经验,着眼于从长远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安排,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责任主体、联系对象、服务群众“三个全覆盖”,构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体系,促进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和社会效应。近一段时间以来,人民网、中国组织人事报、上海组织人事报等多家中央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中央组织部《组工信息》第119期以《四川着力做到“三个全覆盖”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为题,大篇幅对我省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系列做法进行了总结,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肯定。

 


原文:

四川着力做到“三个全覆盖”
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

  四川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法经验,研究出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系列配套制度,通过责任主体、联系对象、服务群众“三个全覆盖”,构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体系。
  一、责任主体全覆盖: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基层党代表
  ——对党员领导干部,着力健全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制度。省委规定省领导每年联系指导1个市(州)、1个县(市、区)、1个乡镇、1个村和1-2户贫困户,每年深入基层联系地方不少于3次,专题研究市(州)工作不少于2次。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市、县、乡机关干部都建立基层联系点和结对帮扶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对机关党员干部,着力健全落实基层挂职任职制度、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省委建立省直机关和单位、基层遴选优秀干部双向互派挂职任职制度,实施 “千名干部人才援助藏区行动”。明确规定机关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服务群众承诺践诺活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党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亮出党员身份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
  ——对基层党代表,着力健全落实市、县党代表联系服务辖区群众制度。市、县两级党委完善和落实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三联”制度,市、县两级党代会设置党代表工作小组,乡镇(街道)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充分发挥党代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重要作用。
  二、联系对象全覆盖:农村山区+城市社区+民族地区
  ——在农村山区,着力健全落实大走访、建台账制度。省委规定县级以上机关党员干部每年要开展2次大走访活动,乡镇(街道)党员干部要经常走访群众,动态更新和运用好民生诉求、困难群众、稳定工作“三本台账”,列出办实事好事项目责任人和时间表,对特别困难和急需的马上解决,涉及面广和投入量大的积极纳入规划加快解决。
  ——在城市社区,着力健全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制度。省委规定机关在职党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员、流动党员要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人认领1个公益服务岗位或参加1个社区内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服务活动,每年累计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16个小时。目前,全省有4300多个机关党委(总支)、2.8万个机关党支部、39.4万名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
  ——在民族地区,着力健全落实党员干部与群众结对认亲联系服务制度。针对藏区、彝区特点,全面推行州、县机关党员干部与对口联系地区的农户结对认亲,乡镇党员干部与本地农户结对认亲。安排省级部门和16个市1377名干部,对口支援32个藏区县,组织全省藏区6万多名干部与25万多户农牧民结对认亲,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落实到每个农牧民家庭、寺庙和人头。
  三、服务群众全覆盖:倾听民意+惠及民生+凝聚民心
  ——围绕听民意,着力健全落实调查研究和征集群众意见制度。省委规定省领导及省直部门负责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开展蹲点调研不少于3天;市(州)领导及市(州)直部门负责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90天,开展蹲点调研不少于4天,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撰写1篇专题调研报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群众意见。
  ——围绕惠民生,着力健全落实“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工作制度。省、市、县、乡机关每年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及基层联系点,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收集民生需求、聚焦民生热点、破解民生难题。仅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全省党员干部就分期分批走访群众400多万户、1578万人次,解决民生难题20多万件。
  ——围绕聚民心,着力健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与干部群众谈心谈话制度。省委规定省领导每半年至少1天,市(州)领导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领导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每周至少1天,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采取基层调研、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方式,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与所属党员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一些地方采取“乡村夜话”“院坝茶话”“农户家话”等形式开展谈心活动,成为党群干群沟通连心的经常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