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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同志应邀赴内蒙古介绍中瑞合作管理培训项目四川子项目实施情况

www.gcdr.gov.cn (2006-06-30) 来源:
刘毅同志应邀赴内蒙古介绍中瑞合作管理
培训项目四川子项目实施情况
 
 
  6月26日—28日,应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邀请,中瑞合作管理培训项目四川子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毅同志应邀赴内蒙古就四川子项目的实施情况作了专题讲座,并与内蒙古子项目学员进行广泛交流。
  刘毅同志重点从四个方面介绍了中瑞合作管理培训项目四川子项目的实施情况。一是子项目目标的设定必须紧扣四川改革发展实际和人才培养需要。立足研究解决影响四川发展的现实问题和热点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着眼于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参训学员的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效能;通过推行“行动学习法”,促进干部教育培训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二是子项目的实施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特别要充分利用好中瑞合作管理培训项目这一国际合作平台,加强与瑞方的交流与合作。三是子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必须树立“积极引导、严格管理”的理念。既要引导学员依靠自己发现问题、依靠自己解决问题,从而提升个人的素质和能力;也要通过建立管理机制、培养团队文化,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子项目的成果物化必须结合学员工作实际和分小组选题。要处理好分课题与总课题、个人子课题的关系,注意相互间的联系和支撑。特别是在分课题层面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并且能够在规定时间形成培训成果。刘毅同志强调,子项目的实施不可能将所列的问题一次性解决,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在于使我们的学员,特别是在这一领域中决策和管理层的领导干部认识到所面临的问题和今后发展的方向。
  内蒙古子项目项目组和参训学员们一致反映,刘毅同志所作的专题介绍和交流,从项目的决策层面对子项目的选择、推进以及学员管理、成果物化等环节进行全面阐述,更多的是决策者管理理念及经验的分享,观点新颖,内容丰富,对内蒙古子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