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出台规定加强和规范干部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干部管理,按照中央、省、州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相关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汶川县出台了《加强和规范干部管理的规定》。此规定突出体现“广、细、严、狠”四个特点。
覆盖范围“广”。为切实加强全县所有干部职工管理,确保规范干部管理不留死角,《规定》适用对象涵盖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援藏挂职干部人才等。
日常管理“细”。《规定》不仅从加强干部日常考勤、严格请销假、严格调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还突出强调了学习培训、召开会议、公有资产使用等,涉及到干部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体现了日常管理制度的精细化。
督促检查“严”。一是管理台账化。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出勤公示制,下乡报到制,建立台帐,一月一公示,一季度一上报。二是督查常态化。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值班情况等进行突击检查。三是监督日常化。对不认真落实《规定》的,干部职工可通过电话、信访、向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巡视组口头反映等方式举报。
问责惩处“狠”。加大惩处力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规定》分别明确了对单位、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形成强有力的追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