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
4月21日,汉源县在召开县委常委会前,专题学习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汉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姜军领学,县委书记杨兴品、县长余刚平,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姜军对《意见》的“十个严禁”“五个一律”“四个严格”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解读,对《意见》提出的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对违规使用干部“零容忍”,对跑官要官的不提拔使用,对买官卖官的先停职或免职,后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姜军指出,《意见》作为监督实践的总结和制度创新的经验,将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意见》的实施对于坚决执行、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就像是一把锁,真正把住了关口,扫除了隐患。
杨兴品强调,《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为《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提供组织和干部保障。一要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的各项规定。“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指出了当前选人用人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和不良作风,全县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和研究,特别是组工干部,要了解政策、熟读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干部选任的各项规定。二要加强监督,防止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当前,汉源面临“三线作战”的艰巨任务,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群众监督作为提高干部选任质量,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把好质量关口,真正把群众监督落实到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三要严厉查处,坚决整治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问题。对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必须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问责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