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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实施领导干部分类审计管理

www.gcdr.gov.cn (2015-03-27) 来源: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实施领导干部分类审计管理

  近年来,德阳市结合干部监督工作的实践,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重要手段,探索实施了对领导干部进行分类审计管理的模式。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审计局将须进行审计的市管干部分为A、B、C三类:A类包括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经济活动总量大、财政资金多、有执收执罚职能、下属机构多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对这一类干部实行“任中审一次,离任必审”的审计方式,原则上任职满3年安排一次审计;B类包括收支规模一般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对这一类干部实行“任中抽审,离任必审”的审计方式;C类包括收支规模相对较小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或所在单位经常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以及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对这一类干部实行“任中或离任抽审”的审计方式。通过实施分类审计管理,突出了工作重点,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治理整顿财经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5年,德阳市已确定了12名市管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