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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公”选人才——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评选办主任刘云夏就初评工作答记者问

www.gcdr.gov.cn (2005-11-14) 来源:

坚持“三公”选人才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评选办主任刘云夏就初评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7月第三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各类人才的积极参与。11月10日至11日,经过初评委员会评审,30名第三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产生。会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评选办主任刘云夏就初评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评审目标:确保最优

  问:“杰出创新人才奖”的评选备受社会关注,省评选办是怎样对208名候选人进行评审的?
  答:评审分两步进行:先是初评,从208名候选人中评选出30名人选;第二步,将这30名候选人的创新创业事迹在媒体公示,开通短信投票、网络投票平台和投票卡,接受公众投票;评审委员会在公众投票的基础上,从30名人选中选出10名“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奖人选,由省委、省政府每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另外20名候选人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四川杰出创新人才提名奖”,由所在市(州)和部门、系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问:本届创新人才奖首次将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纳入评选范围,在评审方式上有什么相应的变化?
  答:为确保把各行各业的杰出创新人才选出来,初评会在评选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改革:首先是分类评审,在专业技术人才组的基础上,增设经营管理人才组、技能人才组、农村实用人才组,分别评选出各类人才中最优秀的人选。此外,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委必须有三分之二参加投票,方为有效;投票结束后,当场统计公布投票结果;如最后一位有并列,再次投票。

  评审原则:创新业绩兼顾公平

  问:评审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鼓励创新。要看候选人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是否取得突出成果。二是同类择优。只有创新能力,没有转化成业绩或者业绩不突出者,不符合这次评选的价值取向。三是公正公平。评审中,既要看贡献的大小和发展的速度,又要看发展的基础和难度,以及地区差异、行业差别。此外,我们将注重在生产一线和基层选拔创新人才。
  问:评审标准呢?
  答:4支队伍的评审标准各有侧重:对从事自然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强调科技发明创造、获得的表彰奖励和实际贡献;对从事社会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强调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提出独创性的理论和建议并被采纳。对经营管理人才,特别强调管理创新和社会贡献。对技能人才,特别强调技术发明创造、工艺革新和实际贡献。对农村实用人才除要求技术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经营模式创新外,特别强调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方面的成效。获奖证书作为参考依据。

  评审过程:双重监督阳光作业

  问:怎样评价此次初评会的过程和结果?
  答:在两天的评审会上,49位评委坚持标准,认真评审,真正把那些具有杰出创新能力、作出重大贡献、得到社会公认的人才评选出来。11名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整个评选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我们还开通监督热线,将评选活动置于监督委员会和社会公众的“双重监督”下,实行“阳光”操作。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