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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出台专家服务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www.gcdr.gov.cn (2013-08-26) 来源:

攀枝花市出台专家服务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专家服务示范基地管理,近日,攀枝花市制定出台了《攀枝花市专家服务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专家服务示范基地是以项目为载体,实现专家智力与基层发展对接互动的载体和平台。《办法》突出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按需服务”的基地建设原则,明确了管理单位和基地职责,首次提出了承担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职责,并对基地申报条件、申报和审批程序、服务专家条件和激励措施以及基地建设、考核和资金拨付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按照《办法》规定,专家服务示范基地采取项目制申报和管理,以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实行定期评估、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80万元-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承担服务工作专家的工作补贴、食宿交通补助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费用,并根据基地年度考核情况核拨;各区(县)按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的原则配套相应经费。明确了考核主体,将基地实现市场化运作情况、基地项目整体运转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及基地单位对服务专家的满意度测评等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基地和服务专家续建(聘)和拨付经费的依据。
  目前,攀枝花市已在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建成市级专家服务示范基地11个,聘任专家130余人,每年为基层提供服务近千次,较好地发挥了专家的引领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