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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实施“彝调委”,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路径

www.gcdr.gov.cn (2020-04-24) 来源:宜宾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与凉山州雷波县接壤,辖有2个彝族乡。近年来,结合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切实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设立“彝族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彝调委”),用活用好彝区人才资源,协同抓好社会治理,引领彝区群众不断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取得新成效,走出一条彝区治理新路径。

建好“三个一”机制,让调解工作“有章可循”。一是搭建一个“平台”。分别在清平、屏边2个彝族乡成立“彝调委”,设置会长1名、调解员5名,由乡党委组织当地彝族群众推荐,把各家支中德高望重、热心奉献、善于协调的彝族人士纳入“彝调委”。该组织作为当地特设的民间调解组织,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彝调委”下设“德古”调解工作室(德古是指彝族民间调解纠纷、矛盾和各类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员,由彝族德高望重的中老年人组成),主要负责“彝调委”日常工作。二是建好一套“规章”。牵头制定《彝族调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彝调委”主要负责彝族矛盾纠纷预防、调解。调解员按照“事发地为主、异地协助”原则,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涉及跨区域、跨乡镇的纠纷调解、涉稳涉访事件。三是落实一批“政策”。制定“彝调委”考核方案,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每年给予“彝调委”一定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生活补助,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创新“三化”路径,让调解工作“有技可施”。一是民情监测“动态化”。建立党支部与“彝调委”联动机制、彝区群众诉求动态收集机制,调解员定期深入彝族群众了解诉求;主动公布“彝调委”及调解员联系方式,鼓励有调解诉求的彝族群众主动提供问题线索。一旦发生纠纷,“彝调委”应邀或主动介入开展调解,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二是问题调解“亲民化”。在调解过程中,将当事双方分开,各选1—3名代表进行座谈,在矛盾化解到一定的程度时,双方家支各选1名威望较高的“德古”全权代理一切,共同协商较为合理的解决结果。“彝调委”出面将结果告知双方家支群众,确保问题解决公平公正公开。三是监督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彝调委”监督功能,与彝族群众签订《承诺书》,督促彝族群众主动遵守法律法规、乡风民约,不断加强对彝族群众的监督与管理,实现了彝族群众自我约束、外在监督的有机结合,有效维护彝区稳定。

注重“三共”协同,让调解工作“有力有序”。一是与“法治宣传”共进。针对彝区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承包流转、婚姻家庭等问题,深入彝区开设法制讲座、宣讲法律法规,引导彝区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科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开展送法进彝区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与“村民自治”共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村组干部沟通联系,协同服务村民自治,并在《村规民约》中明确彝族婚丧嫁娶、人情支出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削减讲攀比、比人情等不良风气,推动村民自治更契合民意、更有成效。三是与“区域联动”共抓。清平、屏边2个彝族乡镇开展“纠纷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联合治理活动,跨乡联动人才力量,服务好2个乡纠纷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调解彝族婚姻、家庭关系、土地林地边际争议、交通伤害、医疗赔偿等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