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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非户籍”成为社区治理的真空

www.gcdr.gov.cn (2020-09-11) 来源:广安前锋区委组织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共建共治共享”的关键是不断扩大社会治理的覆盖面,让更多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享受到社会治理新格局带来的实惠。长期以来,非户籍常住党员和居民没有纳入社区“两委”选举范围,社区的管理和引导存在真空,社区治理在参与度、覆盖面上缺少“一块”。如何补足这“一块”,让非户籍常住党员和居民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既能拓展“两委”干部的选择范围,又能以他们为代表,将更多人群纳入社区治理范围,实现非户籍常住党员和居民从被动接受管理到主动参与服务的转变。

拓宽范围,在“选好”上招贤纳士

治安之本,惟在得人。以“户籍属地”界定参选对象,使得非户籍常住人口参加居住地政治活动缺乏制度保障。随着非户籍常住人口群体的扩大,社区“两委”构成也应随之扩大范围,将其中大中专高学历从业者,拥有一定社会资源的个体私营主、社会组织负责人等“能人”纳入其中。将非户籍常住党员和居民纳入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范围,要解决“从哪里选,选什么人,怎么选,什么标准选”四个问题。从哪里选,从扩大社区治理覆盖面的角度来说,社区职业化工作者、网格员、小区业主委员会、综合商贸负责人、“两新”组织从业人员等参加社区治理活动的五个领域人群“一个都不能少”。选什么人,社区“两委”的职责是宣传、落实党的政策,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应从那些居住时间1年以上,群众信任、有参政议政意愿,党性好、素质高、能力强的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中选出佼佼者为社区服务。怎么选,选出社区不同领域的代表,就应尊重各领域的意见,让各领域组织和群体分别推荐,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确保把优秀代表选出来。什么标准选,针对选举对象身份复杂的问题,分别征求税务、公安、社区等相关部门意见,对人选对象纳税、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情况进行把关。通过非户籍常住优秀党员和居民进入社区“两委”,让他们主动参与社区政治活动、发出政治声音,带领各领域党员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形成与社区的良好互动和互信。

发挥优势,在“用好”上各展其长

用人如器,各取所长。由于户籍不在居住地,非户籍常住居民在社区参加活动、享受服务存在“回户籍地办理业务两地跑麻烦,想参加活动又没有渠道”的问题。推动非户籍常住党员和居民通过参加换届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既理顺了他们政治参与渠道,也通过他们的参与为社区提供更多的资源,将社区内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功能、商贸组织的就业服务功能、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大幅度地提升社区服务质量。资源的有效利用,在于把进入社区“两委”各领域产生的党组织委员和居务委员用好,结合他们职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一个领域一个代表,一个委员联系一类党员群众”的模式,让其中的社会组织代表牵头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商贸企业业主代表举办社区用工培训、微型招聘会,让拆迁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上门开展便民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等。充分发挥各领域代表的组织协调作用,构建公益活动有载体、居民就业有平台、小区服务有渠道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最大限度地激活社区内各领域党员群众服务热情,引进更多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服务,动员更多居民参加社区活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扩大社区服务覆盖面。

破旧立新,在“管好”上健全机制

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随着社区的发展和居民增多,对社区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有的行政命令工作模式和单一行政资源投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社区治理需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才能有效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巩固治理成果。让非户籍常住党员和居民进入“两委”,可以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参与社会治理,人才引进来了,就要做好管理的“后半篇”文章。在履职和考核上,要列出履职清单,做出履职承诺,年终进行考核考评,接受群众的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要通过免职、责令辞职等方式退出职务。在议事和决策上,要更广泛的动员党员群众力量,让各领域联系代表组织优秀党员、商铺业主、小区楼栋居民以社区网格为单位,建立居民议事小组,作为“智囊团”为社区治理出谋划策。在居民自治和社区管理上,要加强社区“管理”向居民“自治”转变,引导居民建立老年协会、环境卫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思想意识,为社区治理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蒋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