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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静:让问责成为常态

www.gcdr.gov.cn (2016-10-10) 来源:四川日报

□栾静

“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施行,问责的“鼓点”越来越疾——绵阳的阳光问廉全程直播,现场的“麻辣”提问让责任人脸红心跳、如坐针毡;彭州在村(社区)全面推行的“微权力”治理,让“苍蝇”无处可飞;而在德阳,虚开火化证引发的问责正在全市掀起一股热浪……“问责”就是追究责任。追究谁的责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指出,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其实,我们党内的纪律、规章和制度可以说是相当健全、完善,但一直以来,却总存在各项工作落实不尽如人意,说到底,就是缺乏监督所致。

问责的目的,就是要以此倒逼各级党组织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自己责无旁贷的“责任田”,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通过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当问责成为常态,从严问责才能持久发力,久久见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