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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造谣腐败”中伤了好干部

www.gcdr.gov.cn (2017-05-18) 来源:四川组工网

近日,福建省长乐市江田镇党委委员林良春,因与长乐边防大队副大队长林某曾在工作上产生隔阂,便在上级考核提拔林某时,诬告其存在向村居和企业强行摊派、收取赞助费以及行贿等问题,意图使林某被组织调查,以达到阻止其提拔的目的。目前,林良春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只因工作上曾与林某产生“小隔阂”,江田镇党委委员林良春便将意见分歧的“不痛快”转变成林某接受上级考核提拔时的“不好过”,通过捏造“腐败线索”,将“腐败假象”大肆渲染为“行贿事实”,不仅让上级组织及纪检机关置于“莫须有”的造谣中“徒劳无功”,更让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饱受精神折磨,心身交瘁。纵观其昧心之言,刻画出一副与合格党员干部形象格格不入的的丑陋嘴脸,“小肚鸡肠”“眦睚必报”的举动不啻为一种“有组织无纪律”的现实表现。

无独有偶,福建省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查处了一起诬告陷害违纪违法案件。因与上莲乡纪委书记辛某、副乡长刘某、吴某等人有私怨,且对离任后“不照顾自己”不满,上莲乡新村原村书记鄢仁生、村主任黄圣标便试图通过诬告让许某“当不成村长”,让辛某等人“得不到提拔”。最终,二人均被闽清县公安局和县纪委处以罚款及党内警告处分。通过捏造“腐败线索”来干扰干部提拔任用,鄢仁生、黄圣标二人的违纪行为与林良春如出一辙。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中央三令五申,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红线”不可谓不明,“底线”不可谓不清。然诸如林良春等居心叵测之人也正是利用到这一点,将“造谣腐败”作为阻碍干部提拔任用的“撒手锏”,当被提拔任用的干部进入公示阶段,一旦涉及信访举报必将引起上级组织和纪检机关的高度“重视”,动辄两三月的深入调查,即使最终洗清了“莫须有”的罪名,反复“折腾”无果势必会挫伤党员干部特别是一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累及党委政府的形象与声誉。

要坚决防止“造谣腐败”中伤真正干事的党员干部。一方面,上级组织及纪检机关要对信访举报有鉴别的加以对待,提高甄别真假信息的能力,既要主动作为,也要善于发声,查清真相后及时予以公布,不断挤压谣言的空间的同时,让谣言止于真相;另一方面,纪检机关须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查处打着“反腐”幌子恶意诬陷好干部的人,提高违法违纪成本,狠刹诬告之风。唯如此,才能让廉洁奉公的好干部流血流汗不流泪,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四川省洪雅县委组织部 云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