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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传统中改革创新

www.gcdr.gov.cn (2013-12-2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在继承传统中改革创新

杨  勇

  刘云山指出,要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统一。这是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个有效路径。当前,一些地方、一些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工作创新中却走进了一些误区,为创新而创新,认为创新就是多搞活动、创新就是全盘革新,等等。实际上,这些认识和做法是与组织工作科学化要求格格不入的。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组织工作,可以说这三十多年,既是组织工作解放思想的三十多年,更是组织工作改革创新的三十多年。从其历程看,组织工作的创新是在原有做法和经验之上循序渐进的创新,是在对以往优良传统的继承中承上启下的创新。要推动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必须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和创新观,不能把超越客观规律当成创新,不能只追求文字上的创新。
  在继承中创新,就是要坚持组织路线要为政治路线服务,干部选任群众公认原则,基层党建群众满意标准等组织工作的传家之宝;在借鉴中创新,就是要学习借鉴其他先进经验,经过消化吸收、为我所用;在规范中创新,就是通过回顾、反思和总结,不断在纷繁的事物中形成新认识、新观点,并通过将其系统化、规范化,激发创新灵感,找准创新切入点。
  组织工作继承创新的过程就是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给组织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比如,城镇化、工业化加快推进,导致一些基层党组织设置与发展形势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淡化、宗旨意识淡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探索。不能解决问题的继承,不可能得到干部群众的支持;不能解决问题的创新,必然是没有出路的创新。
 要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创造。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起家资本”、“看家本领”和“发家途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不论在什么时候,这样的传统永不能丢、永不能忘,必须继承和弘扬。事实证明,基层群众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感受最深刻、体验最真切,也最有发言权。在继承优良传统中改革创新,必须走出去、沉下去,深入基层、纳计群众,组织工作创新水平才能不断提升。
 

    (《中国组织人事报》12月23日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