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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推行“一诺三清”廉政制度 让干部轻装上阵

www.gcdr.gov.cn (2016-03-22) 来源:四川日报

凡行使公权力的集体和个人均须作出廉政承诺,对问题均需“说清”“核清”“查清”……3月17日,德阳市召开“一诺三清”工作推进会暨廉政党课报告会,明确3月底以前,德阳全市各级干部都要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一诺三清”工作要求,是德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部署的创新举措之一,去年已开始推广实践。今年1月,德阳正式出台《关于推行“一诺三清”廉政制度的意见》,“一诺三清”正式上升为廉政制度。

德阳明确规定“一诺”即要求凡行使公权力的集体和个人,都要在接受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述责述廉时作出书面承诺,实行“一年一诺”,自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等关键岗位,实行“一事一诺”。不同行权主体在必诺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岗位职责,作出“一人一策”专项承诺。

对干部身上的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行为,德阳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更好地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说明等方式,做到干部向组织说清情况,组织向干部说清纪律要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干部轻装上阵、干净干事。

对反映具体或当事人说不清的问题,必须“核清”,澄清是非。在适用范围上,明确了五类问题,如适用“说清”程序后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反映涉嫌违纪且线索具体、纪律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核清、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需要核清等五类问题。在程序方式上,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在结果处置上,明确了澄清是非,书面检查、批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等,立案审查和移送司法四类。

毫不放松“查清”的重点,德阳将进一步加强惩治腐败的力度。目前,德阳已明确“查清”将重点锁定在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