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委组织部印发《甘孜州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试行办法》,推进了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工作有序开展。
“三个分类”明确轮岗范围。办法结合有关回避规定和培养干部的需要,将轮岗范围分为“必须轮岗”“有计划轮岗”“可不轮岗或暂不轮岗”三类情形。七类人员必须轮岗:与主要领导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与分管领导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且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职务的;在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在内设机构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不适应现岗位职责要求,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差、推进不力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其他必须轮岗的。四类人员有计划轮岗:在内设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之外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不到10年的;需要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和递进培养对象;需要增加工作经历和提高能力素质的;其他需要轮岗的。四类人员可不轮岗或暂不轮岗: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岗位任职的。
“两种方式”规范轮岗开展。一种情形必须外部轮岗:与主要领导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五种情形实行内部轮岗:在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在内设机构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不适应现岗位职责要求,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差、推进不力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在内设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之外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不到10年的;需要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和递进培养对象。三种情形既可外部轮岗也可内部轮岗:与分管领导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且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职务的;需要增加工作经历和提高能力素质的。《办法》同时对轮岗的具体办理方式进行了明确:对内部轮岗的由机关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本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组织实施;外部轮岗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