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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3+3”模式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

www.gcdr.gov.cn (2013-10-14) 来源:

内江市东兴区“3+3”模式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内江市东兴区以选优配强为重点,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聘,选拔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切实缓解社区干部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等突出问题。
  “资格+条件”锁定范围。将面向户籍在东兴区的居民,公开选聘东兴街道、西林街道、新江街道、胜利镇、椑木镇、高桥镇新增的41名社区工作人员。此次报考者须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下且自愿到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规定了“曾受过各类刑事、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等五类人员,不得报考。
  “考试+考察”赛场选马。以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统一组织闭卷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时,重点掌握报考者对时事政治、党的建设、社区工作等相关知识的了解及运用。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方式,重点了解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业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有工作单位的,参与谈话和测评的为单位干部职工和工作对象代表。无工作单位的,为居住地村(社区)干部和居民代表。
  “聘用+选举”畅通出路。在考试和考察的基础上,由拟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职位,并与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聘期3年,工资报酬、管理、考核、其他待遇等参照城市社区副主任标准执行,其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责解决落实。同时,日常管理以乡镇(街道)为主。3年聘用期满后,经乡镇(街道)考评合格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可自愿选择参加2016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当选的,依法担任社区两委干部,未当选的,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