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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3644”模式促进园地融合服务发展

www.gcdr.gov.cn (2019-08-15) 来源:巴中市委组织部

近年来,巴中市针对“政区合一”的实际,积极推行以“三个体系”“六种模式”“四项工程”“四大保障”(简称“3644”)为主要内容的园区党建工作模式,促进巴中经济开发区园地融合服务发展。

构建“三个体系”,理顺组织架构。一是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建立两新党建联席会制度,完善“1(园区党工委)+X(街道党委、街道两新组织综合党委)+N(企业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组织架构。二是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系。街道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任街道两新组织综合党委书记、副书记,两新党组织书记进入综合党委委员。从街道选派12名党员干部担任两新党建指导员,促进园地党建同频共振。三是健全“齐抓共管、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制定出台《关于推动两新组织党建促进企地融合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园区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组织部统筹指导责任、街道党委和街道两新组织综合党委的推动落实责任、业务主管单位协同推进责任、社区和企业党组织直接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见效。

创新“六种模式”,扩大两个覆盖。一是区域联建。按照园区产业分布现状,依托片区管理主体或规模以上企业成立西片农贸市场联合党支部、汽贸产业园党委等区域性党组织,将区域周边的无党员或者仅有个别党员的企业一并纳入管理范围。二是组团共建。在个体户、商贸流通企业集中的西部国际商贸城,成立建材销售联盟党支部,实现党组织、商业联盟、销售企业抱团发展。三是协助合建。依托社区党组织,发动社区党员个体户、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其他非公企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日常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指导。四是村企互建。在成立专业合作社或者有主导产业的社区(村)组建两新党组织,党组织书记进入所在社区(村)“两委”班子,构建社区(村)、企业、经营户集群发展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五是派驻促建。在中小企业孵化园、置信产业孵化园成立党组织,选派27名园区党工委机关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员发展等党建工作,积极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六是项目同建。从项目落户开始,安排区级领导和部门定点联系服务,推动成立临时党支部,借助所在街道党群活动中心开展企业党组织活动,实现项目建设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截至目前,经开区共成立40个两新党组织,组建率57.84%以上,园地联系更加紧密。

实施“四大工程”,助推融合发展。一是实施思想引领工程。探索党员现代远程教育进企业,第一期已免费为企业建设15个综合服务平台终端站点。依托在建项目创办农民工讲堂,整合部门资源统一组建师资团队,实行企业“点单”、送教“上门”。同时,每季度组织1次党的理论学习教育进项目、进企业、进基地、进商城、进车间、进田间“六进”活动,凝聚“新区是我家、发展靠大家”思想共识。二是实施党群服务工程。投资2700余万元统筹建设面向两新组织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2个,配套党员沙龙等功能,丰富园区党员职工业余生活;不断完善园区“党员之家”网站和手机APP建设,构建“一站式”智慧智能服务综合体,实现街区、两新组织互动融合发展。建立“联合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园地联合解决企业反映的诉求。三是实施党员细胞工程。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创建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车间等先锋岗10个;推行“双向领办”制度,开展企业与街道、社区(村)党建活动联办、区域发展联促、民生工作联抓、区域文化联建、安全稳定联护、区域人才联育“六联”活动。四是实施阳光回馈工程。引导两新组织参与“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行动,园区15个两新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关爱暖村”志愿活动100余人次,举办“岗位带动”就业兴村招聘活动10场次,帮助结对村120余名劳动力实现就业。

强化“四大保障”,增强工作动力。一是强化领导保障。严格督促落实党工委园区党建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每季度开展1次园区党建工作督查、召开1次园区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工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社区、1个两新党组织,每月召开1次两新组织、社区党建工作联系恳谈会和帮助解决1件党建实事。二是强化队伍保障。采取“街道下派、社区(村)选派、企业内选”方式,选派社区(村)干部到专业合作社、企业党组织担任书记。实施“三向培养”工程,累计把12名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25名优秀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16名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人员。三是强化阵地保障。开展“六有”标准活动阵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打造党建文化展示厅;对没有条件的两新党组织和联建党组织,对其开放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实行阵地联用、资源共享、集约服务。四是强化经费保障。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税前列支、党费返还、财政补助等党建工作经费政策,并在省定一次性启动经费标准基础上,每个提高1.5万余元。对企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按照党委500元/月、党总支书记400元/月、党支部书记300元/月标准给予工作报酬。